(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審核區級各部門(單位)的全區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
(九)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貫徹執行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定并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姓名:張紹軍
職位: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負責機關政治思想、黨風廉政建設、行業規劃、審計工作。
姓名:鄭永陵
職位: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績效目標、統計、黨政信息、建議提案辦理、檔案、黨史、區志、保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含河長制工作)、城鄉環境,工資收入分配(含職稱)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含檔案辦)、規劃財務股、工資福利股。
姓名:喬先國
職位: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社會保險、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三支一扶”人員管理和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政務服務人社窗口、基層平臺建設等工作;分管區人才交流中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社會保險股)、局信息中心、區政務服務人社窗口。
姓名:蘭 林
職位: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全區就業創業、職業培訓、農民工服務保障、職業能力建設、鄉村振興、東西部勞務協作、農村實用人才培養,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勞動監察和仲裁、行業信訪、社會綜合治理(含大調解、防邪、禁毒等)、維穩等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股、就業服務中心、區農民工服務中心、區就業訓練中心, 政策法規股、勞動關系股(調解仲裁股),區勞動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姓名:王旦蓉
職位: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效能建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政務服務、工會、衛生計生、婦兒“兩綱”、群團和文體等工作;分管區社會保險基金核算中心(基金監督股)、局工會、紀檢監察室、婦委會。
姓名:包平林
職位: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分工:負責黨建、宣傳思想文化、統戰(民宗)、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分管黨建辦,局機關黨支部、就業黨支部、社保黨支部、退休黨支部,人事股。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朝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發布、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負責機關后勤保障工作。按照權限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檔案,承擔機關業務檔案管理。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服務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負責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行政行為聽證事項;負責本系統(部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信訪統計、信訪工作情況分析和信訪動態信息報送工作;受理服務對象對窗口服務的投訴,接受有關建議;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及運行分析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賬務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核算以及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承擔有關統計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制定信息系統經辦相關辦理、服務標準化規范;負責信息系統整合和信息化重要數據資源的統一管理和開發利用;組織協調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信息化工程項目立項、驗收初審工作。
(四)就業促進股
負責編制全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及實施辦法,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并實施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方案和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全區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措施。指導人才流動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開發調研、分析、統計和規劃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組織統籌協調各類職業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指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全區職業技能競賽;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標準。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指導和審核工作;承擔區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準、驗審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負責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獎勵表彰的活動;負責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單位)的全區性評選表揚工作方案和表揚對象工作以及上報省、市表彰的推薦對象工作;承辦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六)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政策規定;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福利、工齡計算、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和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獲獎提高退休費待遇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七)社會保險股(基金監督股)
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負責擬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警預測制度;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擬訂全區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工作。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負責區本級基金支出計劃的審核與基金運行分析。
(八)勞動關系股(調解仲裁股)
負責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勞動監察員培訓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勞動關系和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牽頭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和工資集體協商規則;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審核并發布地方勞動定額標準;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工作機制;承擔區勞動關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和協調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廣元市朝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