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游業、體育業、廣播電視業、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接落實中國生態康養旅游名市建設工作,統籌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旅游資源整合與開發,推進全域旅游,推進文化、旅游、體育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活動,指導推進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和朝天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惠民工程,負責對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統籌規劃全區群眾體育發展和競技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上級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區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
(七)組織實施文化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監測文化旅游經濟運行,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區級(含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監督博物館和社會文物工作。組織實施申遺及管理工作。
(十)指導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范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一)負責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文化旅游體育園區、文化旅游體育市場、新業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二)統籌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轄區內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和督查督辦,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制訂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客源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十四)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五)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游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游競爭力。
姓名:劉安文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負責局全面工作 。
簡介:1993.09—1996.07 四川廣播電視大學計算機應用專業學習
1996.07—1996.09 畢業待分配
1996.09—2001.10 朝天區西北鄉政府干部,先后任黨政辦主任、團委書記
2001.10—2004.12 區委組織部干部(2003.05任副科級組織員)
2004.12—2007.03 區委辦公室文秘科科長
2007.03—2008.03 區委辦副主任
2008.03—2012.02 區委辦副主任(明確為正科級)
2012.02—2016.06 宣河鄉黨委書記
2016.06—2016.10 區換屆辦干部
2016.10—2019.03 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3— 2021.03 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21.03— 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姓名:王心強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公共文化旅游服務、廁所革命、鄉村振興、駐村幫扶、河長制等工作 。
簡介: 2000.09—2002.07 四川省蠶絲學校蠶桑專業中專學習
2002.07—2007.07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羊木鎮農業服務站干部(其間:2003.08—2006.06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大專學習)
2007.07—2009.02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科技局干部
2009.02—2011.02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蠶業局副局長
2011.02—2011.03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轉斗鄉黨委委員
2011.03—2011.07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轉斗鄉黨委委員、鄉政府副鄉長
2011.07—2012.03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兩河口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2.03—2016.06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兩河口鄉黨委副書記、鄉政府鄉長
2016.06—2019.12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馬家壩鄉黨委書記
2019.12—2020.01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水磨溝鎮保留正科級干部
2020.01—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唐淑英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文管所
簡介:1988.07—1991.07 四川省蒼溪縣文昌中學高中學習
1991.09—1994.07 四川省廣元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4.09—1995.11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臨溪鄉人民政府科員
1995.11—2008.12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檔案局科員
2008.12—2015.12 中共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委宣傳部,任朝天區社科聯主席兼作協秘書長
2015.12—2016.10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人民政府糾風辦主任
2016.10—2019.03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03至今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趙雯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文化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志愿服務等工作。
簡介:1987.09-1990.07 廣元師范學校讀書
1990.07-2011.06 廣元市朝天中學任教
1998.09-2001.06 四川教育學院綿陽分院函授學習漢語言文學專業
2006.02-2009.01 綿陽師范學院函授學習歷史學專業
2011.06-2012.08 廣元市朝天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工作
2012.09-2015.09 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藝股股長
2015.09-2016.11 廣元市朝天區投資促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16.11-2019.3 廣元市朝天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3至今 廣元市朝天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何嬌
職務:局機關黨委書記
分工:負責辦公室,分管黨建工作。
簡介:1997.09—2003.08 朝天區麻柳鄉小學教師 廣元市朝天區麻柳鄉小學教師(其間:2003.06四川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谱钥籍厴I;
2005.04—2009.12 四川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自考學習)
2003.08—2008.12 廣元市曾家初級中學教師
2008.12—2010.08 朝天區廣播電視局助理記者
2010.08—2012.08 朝天區廣播電視局科員
2012.08—2016.09 朝天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科員(其間:2012.11任區廣播電視臺副臺長;2015.01晉升副科級)
2016.09—2020.03 朝天區圖書館館長
2020.03至今 朝天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維穩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開展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擔公文的合法性審核。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和專家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權限對直屬單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二)產業規劃股(項目股)。負責擬訂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接落實中國生態康養旅游名市建設工作,推進全域旅游和天府旅游名縣、文旅小鎮等創建工作。負責文化、旅游、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及文化、旅游和體育產品創新開發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旅游規劃、開發和建設。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游規劃。組織協調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負責招商引資、固定投資、項目建設和融資,培育扶持文化、旅游和體育企業發展。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負責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推動文化、旅游、體育等融合型產業園區的發展和特色新業態的培育及品牌創建。承擔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推動紅色旅游、休閑度假旅游、鄉村旅游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負責全區文化和旅游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負責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等重大知名品牌創建工作。負責全區國家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服務質量、日常監管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游發展。推動旅游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科研規劃的實施,指導文化、旅游、體育裝備技術提升。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三)公共服務股(文物保護股)。負責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大型公共文化活動、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群眾文化工作。組織實施本行業鄉村振興工作。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實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振興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的保護、管理、搶救、征集、利用、宣傳等工作,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全區文物執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工作的實施。審批涉及文物保護的基本建設項目。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建設工作。負責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廣播電視、體育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科研規劃的實施。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和應急廣播,指導、推進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區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制作和播出。對全區電視劇、信息網絡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與網絡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督指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安全傳輸。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指導農村、城市和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開展群眾體育活動和體彩銷售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建設、訓練及相關工作。組織和統籌參加上級運動會和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協調區級綜合性運動會和體育競賽。負責申報國家相關等級裁判員工作;確認和公布區紀錄及青少年紀錄;推動文化旅游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科研規劃的實施。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四)市場推廣股(行政審批與市場管理股)。擬訂全區文化旅游客源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文化、旅游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推進全區文化和旅游營銷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協調開展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國內區域交流合作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承擔文化旅游經濟運行監測、旅游統計、假日旅游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管理工作,承擔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行政審批的政務服務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工作。對全區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監管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推動文化旅游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旅游體育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對文化旅游體育園區、新業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協調監督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