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產業生產,協調好本鎮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
(三)抓好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七)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趙 強 鎮黨委書記: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劉 宇 鎮黨委副書記、擬任鎮長:主持鎮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稅收、審計、國有資產管理、項目管理等工作。聯系鎮財政所、鎮項目辦。對接區財政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區稅務局、區審計局、廣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朝天管理部。
袁 靜 鎮黨委委員、鎮人大主席:主持鎮人大全面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聯系鎮人大辦、鎮治理辦。對接區人大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系梧桐村。
董昌華 鎮黨委副書記:協助鎮黨委書記工作,統籌抓好黨的建設,分管政協、全面深化改革(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目標績效管理、鄉村振興工作。聯系鎮鄉村振興辦。對接區政協辦、區目標績效事務中心、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區鄉村振興局。聯系三龍村。
粟瓊瑤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鎮紀委、監察室全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督查督辦。對接部門: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巡察辦。聯系鯉魚村。
賀正松 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擬任副鎮長:主持鎮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發改、退役軍人事務、安全和應急管理、防震減災、生態環境、重點工程、經信、金融等工作。聯系鎮退役軍人服務站、鎮安監辦。對接區人武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防震減災中心、區人防辦、朝天生態環境局、區重點建設項目協調事務中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金融服務中心。對接農商銀行朝天支行、農業銀行朝天支行、郵儲銀行朝天支行、廣元市貴商村鎮銀行朝天支行、工商銀行朝天支行、人壽保險朝天支公司、人保財險朝天支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公司、區國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國網朝天供電分公司、郵政朝天分公司、電信朝天分公司、移動朝天分公司、聯通朝天業務部等單位。聯系石門村。
楊明春 鎮黨委委員、組織宣傳委員:協助鎮黨委副書記工作,分管黨的建設、人事、人才、機構編制、檔案、宣傳(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群團等工作。聯系鎮黨建辦、工會、婦聯、團委和關工委等部門。對接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直屬機關黨建事務中心、區委編辦、區委黨校(行政學院)、區檔案館、區融媒體中心、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區作家協會、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關工委、區科協、區工商聯等部門。
文 倩 鎮黨委委員、政法統戰委員:分管統戰、綜治、維穩、信訪、禁毒防邪、依法治理、司法、國家安全、外事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聯系鎮綜治辦、鎮司法所、羊木法庭、羊木派出所等部門。對接區委政法委、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委群工局、區公安分局(區禁毒辦)、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司法局(區依法治區辦)、區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外事和公共服務中心。聯系金龍村。
李小林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分管交通、住建、城鄉規劃、自然資源管理、以工代賑、危舊房改造等工作。聯系鎮交管辦、鎮村建所、羊木國土所等部門。對接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城鄉規劃分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以工代賑事務中心。聯系菜籽壩社區。
許 燾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分管農業農村、林業、水利、蠶業等工作。聯系鎮農業站、鎮畜牧站、鎮林業站、鎮水利站、鎮蠶繭站等部門。對接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區供銷聯社、區蠶桑和中藥材產業發展中心。聯系中壩村。
李瑨祎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分管民政、殘聯、商貿、教育、科技、衛健、文化、市場監督管理(含食品安全)、體育、旅游、統計、廣電、紅十字會等工作。聯系鎮民政所、鎮殘聯、鎮衛計辦、鎮文化站、鎮統計站、鎮食安辦、鎮小學、鎮衛生院等部門。對接區民政局、區殘聯、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計生協會、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局、區商務局、區統計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體育發展中心、區紅十字會。聯系鯉魚村。
1.黨政綜合與鄉村振興辦公室(人大辦公室);
2.黨建工作辦公室;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4.社會事務辦公室;
5.經濟發展辦公室;
6.社會治理工作辦公室;
7.財政所;
8.鄉村建設和文化旅游服務中心;
9.便民服務中心;
10.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1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